五星自是汉家符,忍死任嚣亦太愚。
今日朝台犹百尺,荒城不记旧规模。
方信孺(1177年-1222年),字孚若,号好庵,自号紫帽山人,兴化军(今福建莆田)人,崧卿之子,南宋官员。
方信孺九岁时落笔属文,周必大、杨万里叹其为天才。初以父荫补番禺县尉,历任萧山丞、淮东随军转运属官。开禧三年(1207年),方信孺为假朝奉郎、枢密院检详文字,充枢密院参谋官,出使金议和,自春至秋三往返,以言辞折强敌。后出使还归,方信孺触犯韩侂胄,被夺三秩,临江军居住。其以诗酒自娱,江湖士友多慕名从游。
嘉定元年(1207年),方信孺为通判肇庆府。后知韶州、道州。嘉定六年(1213年),提点广西刑狱,除转运判官。又召为大理丞,除淮东转运判官,兼提刑,知真州,于北山筑堤蓄水以退金兵。嘉定十二年(1219年),方信孺因建议开幕山东,降三秩免官归里。于嘉定十五年(1222年)卒,年四十六岁。